(1)家庭年收入低於5萬元;
(2)家庭人口為兩人及以上的,主申請人須具有婺城區正式城鎮戶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及以下,無其他住房。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持如《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居住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街道辦審理。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後,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核實並提出初審意見,對經初審符合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區進行公示,並將數據錄入掃描至住房保障系統;
3.地區審計。區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對申請家庭申報租住公房的情況進行審核。民政部門對家庭收入進行審核;
4.市政審計。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對申請家庭擁有的產權住房進行審核,對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5.資格確認。經各部門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最終確認申請家庭的購房資格,發放資格通知書。
列入負擔得起的租賃住房的住房資格:
1.家庭申請的,至少壹名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受理日前連續兩年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收入線標準。
3.家庭財產總額或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申請時未在本市及全國其他地區享受過住房保障。
6、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目前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
1,收入證明
(1)每個家庭成員由單位提供收入證明。
失業人員提交勞動保障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
(3)低保人員提供民政部門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4)自由職業者應提供其收入的說明。
2.住房情況證明
絲職或房管部門出具的現有房屋證明或現房屋產權證及房屋租賃合同。被拆遷戶出具的拆遷協議原件(附復印件)。非戶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 * *申請家庭成員贍養、扶養或撫養證明(單身人員除外)。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目前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