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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住建廳出臺措施促進經濟平穩增長。

2月22日,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斷戰促進經濟穩定增長若幹措施的通知》,提出“23條”措施,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新冠肺炎疫情精準防控工作,促進經濟穩定增長。要求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加快補貼資金撥付,開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快商品房預售審批和住房網簽備案,全面啟動城市老舊小區改造。

這些措施如下:

壹是全力保障和推進疫情防控重點工程建設。

(壹)全速推進自治區和部分城市後備急救醫院的建設。要按照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的要求,堅持“統壹指揮、統壹設計、統壹建設”的原則,特事特辦,接受空缺,統籌推進自治區及部分城市備用急救醫院的立項、選址、設計、建設、設備采購、資金管理等工作,加快建設進度,加強質量控制,努力建設高質量的急救醫院。

(二)確保重點項目開(復)工。對城市運行、疫情防控必需、國計民生重要、企業生產經營急需的項目,各地要加強指導服務,優先調配人員,優先保證重點項目開(復)工。

二、促進住房和城鄉建築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增長。

(三)促進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簡化項目開(復)工要求和程序,促進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低風險地區,要在切實防控的前提下,加快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復工復產;中等風險地區,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動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有序恢復生產和工作;高危地區要以疫情防控為重點,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涉及全局的重點項目復工復產,其他項目根據疫情發展形勢逐步復工復產。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掌握各行業復工復產情況,指導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加快補貼資金撥付。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導督促已獲得中央和自治區補助的項目及時復工復產,了解項目進展和存在的困難,積極協助建設單位加強與地方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快項目補助資金進度。

(五)開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2020年需要開工的壹般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主管部門要根據情況受理補缺,加快辦理項目開工審批手續,質量安全監管、城管等部門要進壹步主動跟進服務。對疫情防控所必需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工程質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的情況下,建設單位可以提前開工,並及時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待疫情解除後再辦理相關手續。對疫情防控期間做出積極貢獻的誠信愛心企業,將采取開辟“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延緩關閉申報通道、專人指導申報等措施,積極幫助企業做好資質申報等事宜。適當放寬企業信用修復條件。

(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具備開(復)口條件的項目要抓緊組織急需搬遷安置的公共租賃住房基礎設施建設和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復)口;不具備開工(復工)條件的,要提前準備材料,完善相關前期程序,加強工程項目協調,加快項目推進。對及時開工(復工)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分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中央補助資金時予以傾斜,優先納入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發行支持範圍。

(7)調整公租房階段性政策。2020年6月5438+10月至疫情防控解除後兩個月內,逾期繳納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按逾期處理,不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擴大公租房貨幣化安置範圍,將近期復工租住社會住房的職工納入保障範圍,在疫情防控期間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優先為符合條件的誠信愛心企業員工和參與疫情防控壹線工作的人員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支持各地在參與疫情防控壹線工作的醫療、環衛、公交、物業等行業租賃公租房,可減免租金1至3個月;領取租房補貼的,可額外發放1至3個月的租房補貼;高風險地區可適當延長租金減免或額外補貼的時間。繼續加強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對經濟困難家庭適當減免租金。以上具體細則由各地自行制定。

(八)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加快商品房預售審批和房屋網簽備案,最大限度提高審批效率;進壹步優化住房網簽備案流程,壓縮住房網簽備案時限。疫情防控期間,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通過網絡銷售平臺開展銷售和中介業務。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按規定復工並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後,即可“壹對壹”預約看房、簽約。

(九)大力推進地下管網三年建設。大力實施給排水、市政燃氣、地下共同溝等城市地下管網工程建設。加快地下管網普查和規劃修編。大力實施老舊、破損、錯位混合管網改造,以及雨汙合流管道分流改造,加強城市管網空白區域管網建設,提高汙水收集效率,滿足城市排水和防洪要求。積極推進“十三五”第二批、第三批鎮級汙水處理設施建設。

(10)全面啟動城市舊社區改造。2019年,對獲得中央補助的2.78萬個城市舊住宅區改造項目進行超前管理,明確推進措施和責任主體,加快項目建設。對納入2020年改造計劃的16.7萬個城市舊住宅項目,各地要抓緊辦理項目開工前手續和居民意願調查,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年度改造任務,年內完成657部電梯安裝和無障礙設施建設。

(十壹)保證市政公用事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疫情防控期間,各地要進壹步加強監管,確保各類市政公用設施穩定運行。主動協調相關部門,積極保護供水、供氣、生活汙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生產資料和防護材料;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成本的,要積極協調財稅部門落實相關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按時足額撥付相關服務費。在確保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照明、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功能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養護績效評價標準,優化養護作業方式和流程,鼓勵養護單位借助信息化手段開展巡查。

(十二)加強城市汙水處理和生活垃圾收集和轉運。各地要督促城鎮汙水處理廠做好消毒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出水指標符合相關排放標準,並積極配合生態環境和衛生部門做好醫療廢水的收集和處置工作。進壹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監管,禁止醫療垃圾等垃圾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堅決防止生活垃圾處理不及時造成二次汙染。

(十三)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戰和住房保障攻堅戰。全面核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保障情況,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開展現場督導,建立常態化暗訪機制,繼續抓好中央扶貧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深化農村危房改造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忽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整改。出臺加強農房建設管理和控制的政策文件,提高農房設計和建設水平。

(十四)開展農村面貌改善三年行動。農村面貌改善三年行動的總體目標是,繼續開展“三清三拆”環境整治,建設壹批農村面貌示範區和基礎整治、設施完善、精品示範村。以疫情防控為突破口,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建設200個村級收集、轉運和處理設施。推進4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縣創建,完成所有非正規垃圾場整治。改造了300多戶自然村的450座公廁。加強傳統村落的保護和利用。

(十五)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加強城管執法檢查,落實“721”工作法,限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商務、林業等部門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取締非法經營網點。依托網格化管理模式,積極協調解決城市管理的難點和熱點問題。

第三,全力支持行業發展,減輕企業壓力。

(十六)妥善處理工程延期。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市政、消防施工企業可以依法適用不可抗力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疫情防控帶來的工期延誤風險,並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延長工期。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積極協調稅務機關延期繳納稅款。

(十七)及時為工程造價調整提供依據。建設工程中人工、材料價格因疫情防控發生重大變化,施工合同中未約定或未明確相應調整方式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總承包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用情勢變更,按照人工、單項材料設備價格風險在5%以內由承包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發包人承擔的原則合理分擔風險。對疫情防控期內繼續建設的項目,可在工程造價中單獨列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建設單位在疫情防控期內產生的疫情防控費用應計入工程造價予以全額追加。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加大對施工人工、材料、設備價格的采集和測算,及時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和價格預警,必要時縮短發布周期,為合理確定和調整工程造價提供依據。

(十八)減輕企業財政負擔。臨時承接新業務的施工企業不收取投標保證金。鼓勵施工單位加強與施工企業、總承包企業的互助,合理分擔停工損失,協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進度;有條件的,經雙方協商,可提前墊付工程款。協調安排建安勞保費結余資金補貼我區建築企業,用於采購醫療用品、防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防護費用。

(十九)降低企業用水用氣成本。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落實“我區工商業服務用水臨時降價,降價幅度為非居民水價(不含汙水處理費)的10%,為期5個月”的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對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重點供應企業,嚴格實行水、氣“不停息欠費供應”。

(二十)放寬住房公積金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辦理逾期處理;對於租房壓力大的職工,可適當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因疫情不能正常辦理存款業務的儲戶,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

(二十壹)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優惠政策。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幫助參與疫情防控的物業服務企業獲得當地政府的相應補貼,如將物業小區壹線疫情防控納入公共資金管理,出臺臨時財政補貼政策等。,積極爭取按生活服務標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二十二)優化項目行政審批和招投標服務。大力推進電子招標投標,確保2020年5月30日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電子招標投標;加大遠程遠程評標試點力度和範圍,力爭在2020年2月30日65438+前實現全區市政安居工程遠程遠程評標常態化。大力推行相關行政審批業務網上辦理,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疫情防控期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窗口提供電話預約服務。因疫情原因,企業無法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現場辦理,可通過快遞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實行“不見面審批”。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預約咨詢電話:0771-5595535、0771-5595842;郵寄地址: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三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地址:南寧市宜賓路6號,郵編:530028)。

(二十三)工業企業資質和人員資質有效期可以延長。區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質檢等企業及相關人員資質有效期為65438+10月20日至2020年9月29日,企業可自願申請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