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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產證借給朋友辦暫住證有風險嗎?

辦理暫住證不需要房產證。房產證不要隨便借,會有風險。

壹、《暫住證》適用於:

1,本市暫住人口或農民:

戶主領或持戶主戶口簿,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並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的:

保留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並申領《暫住證》的權利。

3.暫住在出租屋的人員:

房主領或持房主戶口簿、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安全證明,到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並申領暫住證。

4.入住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由店家進行登記。應當辦理暫住證的,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暫住證。

二、房產證出借風險:

風險1:被貸款抵押。

如果有人借我的產權證貸款,到期不還款,銀行有權處置抵押物,或者拍賣、轉讓,以償還借款人的貸款。

風險二:被掉包而不自知。

現在造假技術很高,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用房產證,尤其是原件。

擴展數據

案例:

2012左右,張因賭博輸光了所有財產,並與妻子離婚。為了借錢償還賭債,他將自己的兩輛渣土車和壹輛價值1萬余元的轎車抵押給了他人。因為沒錢還貸,張某產生了騙錢的想法。

同年6月5438+10月,張某在某公廁墻上看到辦理假證的電話號碼,於是電話聯系到其租住的1號樓3單元305室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然後用假房產證抵押,以月息三分向朋友段先生借款人民幣20萬元,承諾兩個月還清本息。借款後,段先生與張某斷了聯系。

2014,14,段先生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牛街莊派出所報案。接報後,辦案部門認定張某的行為涉嫌詐騙,即段先生被詐騙,並立案偵查。

在偵查過程中,辦案民警開展了大量的調查找工作,最終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某信貸公司上班。2065438+2005年3月25日10左右,在攀枝花警方的協助下,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抓獲歸案。

經警方向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張某抵押給段先生的房產證系偽造。目前,張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文件罪已被依法逮捕。

百度百科-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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