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壹般不超過5年。
本辦法所稱公共* * *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建設,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社會力量建設。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住房。
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向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查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予以公告。
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 * *租賃住房輪候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