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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意見和建議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定義

沒有

4.責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小組)負責統壹管理。

5.管理要求

5.1.每天下

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消防安全意見和建議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定義

沒有

4.責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小組)負責統壹管理。

5.管理要求

5.1.每天下

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消防安全意見和建議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定義

沒有

4.責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小組)負責統壹管理。

5.管理要求

5.1.每天下班後,區域負責人和保安隊總負責人在責任區巡邏。每月對機組進行壹次消防檢查。

5.2檢查中發現隱患,安全組應及時通知被檢查部門,被檢查部門應及時整改。

5.3、嚴禁隨意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4.下班後,各部門應關閉封閉的儀器、電器和實驗檢測設備的電源。

5.5、防雷及防靜電設施應定期檢查和測試,至少每季度壹次,至少每年壹次並有記錄。

5.6、試驗、測試或其它電氣設備的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安全裝置合格,正常並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的要求進行測試。

5.7、各種線路應采用套管隔離,特殊情況下,也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或橡膠電纜;各種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檢修,以消除隨時可能因絕緣損壞而造成的消防安全隱患。

5.8.工作場所嚴禁明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用火時人與人之間不分離。

5.9.工作場所嚴禁吸煙,每個員工都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遵守法律。

* * *禁止吸煙的地方。

6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6.1.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6.2.對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根據後果的嚴重程度,區別對待。事故責任人除達到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下列行為按本單位規定處罰:

6.2.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損失情況和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給予口頭警告:

6.2.1.1、在實驗、檢測設備或其他電氣設備的使用中,不履行職責或保管不當,造成火災、火災損失不大的;

6.2.1.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煙頭處置不當引起火災和火災,損失不大;

6.2.1.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的易燃物品,造成火災隱患;

6.2.1.4.擅自使用延長線、不使用安全用電裝置或者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

6.2.1.5,虛警;

6.2.1.6、未經批準擅自擺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6.2.1.7.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且不能說明原因的部門經理;

6.2.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情節輕重和態度,通報批評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6.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2.2.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或者將其挪作他用的;

6.2.2.3違反公司規定,擅自離崗,造成輕微火警和火災損失;

6.2.2.3使用實驗、檢測設備或其他電氣設備未履行職責或保管不當,引發火災和火災,造成壹定損失的;

6.2.2.5,強迫其他員工違章操作的管理者;

6.2.2.6發現火情,未及時按照應急預案處理的;

6.2.3對事故隱瞞不報、不處理、不追究或提供虛假情況的,予以開除。

6.2.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事故(損失輕微),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

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第二部分(壹)建立礦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評價機制。結合各單位消防管理的實際情況,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誌願消防隊伍建設、防毒氣設施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必要建立評估或評價體系,促進消防安全的規範化管理。建設由礦區相關職能部門牽頭,制定相關評價標準,每半年和年底評價壹次。考評結果納入年終考評,與績效掛鉤。

(2)實行兩級責任制,加強消防常識和基本業務技能的培訓。建議以礦區名義開展壹次消防“三懂三會”教育活動,並以此為載體,由礦區職能部門組織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礦區下屬各單位負責培訓誌願消防對子,開展實戰演練,提高各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3)溝通渠道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建議礦區相關職能部門協商固化壹個工作模式和平臺,讓消防提前介入,從最初的施工設計、現場監管、三查四定。盡量減少先天性的火災隱患,同時也可以減少送檢送檢的麻煩。對消防問題的綜合整改,要明確整改的責任主體和保障措施。

(4)進壹步完善單井站消防設備設施的配置和應急管理。從檢查情況看,單井站很多消防設備設施在配置位置、規格型號、應急管理等方面都不適應應對突發火災事故。對即將報廢的設備沒有明確的方式和渠道,對采購設備的質量控制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建議

1,逐井檢查,提高設置點,確保滿足消防設備的保護半徑。

2.適當配置規格較少的設備,以適應中等情況下女職工有效、快速的使用和操作。

3.對於壹些凹凸不平、硬化的車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部分路段進行硬化,以方便推車式設備的應急作業。

4、明確相關部門采購的設備數量,明確設備報廢的方式和渠道。

消防安全意見和建議第三部分根據瑞安市、甌海區政協報告,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出租屋消防安全面臨嚴峻形勢,提出消防安全工作建議。據瑞安市統計,該市流動人口已達50多萬人,出租屋48470間,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有23920戶,占49.4%。2006年5月,甌海區三陽街壹出租房發生火災,當場造成6人死亡。2007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新城鎮斯坦東新工業區6間簡易出租屋發生火災,造成5人死亡。對此,市委、市政府及時開展了“兩檢兩保”整治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壹)職責不夠明確。在“兩查兩保”活動中,我市各地陸續出臺了住宅出租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規定了相關部門和鎮的職責分工。但在整治過程中,相關部門和鄉鎮沒有真正形成合力,職責分工不清,部分執法主體不夠明確,措施不夠有力。出租房屋已整改的,各部門不願意簽署整改審查意見;對於需要整改的出租屋,只靠停水斷電的措施,甚至不敢斷電,怕燭光帶來安全隱患。

(2)基層基礎薄弱。住宅出租屋流動性大,租賃具有隱蔽性。當事人被動接受管理。他們往往通過回避、不提供租賃合同及相關文件等方式逃避管理,信息收集困難。出租屋信息管理滯後。鄉鎮有賬本,公安有火災隱患直報平臺,房管有數據庫。鄉鎮、公安、房管各自為政,掌握的數據不盡相同,形成信息孤島,信息無法共享。鄉鎮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特別是整改審核程序不到位,大部分鄉鎮沒有公安派出所參與審核。

(3)違章建築普遍。很多居民出租屋都是六七十年代以前的磚木結構建築,電線老化,耐火等級低。壹些居住出租屋雖然是混合結構建築,但沒有統壹的消防規劃,缺少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設施不符合標準。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由於收入微薄,只能租住便宜的簡易房,導致各地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居住出租屋泛濫,違法建設和出租增多,火災隱患嚴重。工作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建議》。

(4)安全意識薄弱。住宅出租屋的租賃合同大多不涉及消防安全問題。有些房主只關心賺錢。只要能把房子租出去,不管誰住,多少人住,群租都是常有的事。雙方缺乏消防安全常識,處理火災事故的能力較差。壹旦發生火災,由於缺乏逃生和自救能力,很容易造成群死群傷。

(5)火災事故高發。2007年,瑞安市* *發生火災事故1156起,其中約70%與租房有關。甌海區* * *火災事故800多起,其中出租屋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事關平安溫州、xxx溫州建設。政府必須下更大的決心,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必須高度重視。為此,建議:

(壹)進壹步明確鄉鎮部門職責,構建聯動機制。

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量大面廣,涉及公安、房管、國土、規劃等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完善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進壹步明確各部門、各鎮的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居民出租屋消防安全聯動長效機制,由鄉鎮負責處理火災,公安、房管為執法主體,規劃、國土等部門配合執法,供電、供水部門配合措施。同時,監管部門要加強執法監督,對不切實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行政責任。

(二)強化基層基礎,建立信息共享管理平臺。

充分利用輔警力量,加大對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和布置,與計劃生育和暫住人口管理保持同步。切實做好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臺帳,抓底數,特別是審核程序要明確到位,要求相關人員如實簽署審核意見。加強居住出租屋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建議設立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網站,相關部門指定賬號。通過賬號登錄後,將住宅出租屋的基礎數據、整治行動、租賃備案信息錄入網站,形成統壹平臺,促進部門間的信息交流,實時反映住宅出租屋的管理過程,實現住宅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動態監管。

(3)加大整改力度,實施分級管理模式。

深入開展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整改結果,對需要整改且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屋實行分級管理。建議根據住宅出租屋的建築結構、消防設備、租戶數量、隱患等情況確定安全指數,實行星級管理。對不需要整改的居住出租屋,做好消防安全註意事項的指導。對整改不合格的居住出租屋,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傳喚業主,承租人勸阻居住,停止供水供電。對違反住宅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要依法查處,特別是對違法建設的簡易出租屋,堅決拆除。同時,加強廉租房和政府“安心公寓”建設,確保市場供應,確保農民工安居樂業。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今年的新安1.14火災,是全省首例出租人因涉嫌火災事故罪被拘留的案件。雖然對租賃雙方起到了壹定的警示作用,但大多並沒有從根本上提高對消防安全的敏感度和警惕性。因此,要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強化消防責任教育,努力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公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小火釀成大禍。

對消防安全的意見和建議。存在的問題

(1)據了解,我區大部分區域位於老城區和城鄉結合部,大部分小區的房子都比較老舊,都是七八十年代建的。線路老化嚴重,布局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在這個炎熱的夏季高峰,很容易因負荷過大引發線路火災。此外,部分街巷狹窄,甚至存在私搭亂建現象,道路空間被堵塞,導致消防車輛難以進入,人員難以逃生。

(2)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對消防安全的認識不夠。他們在家裏、院子裏隨意亂拉亂拉電線,有的甚至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給消防安全埋下了隱患。

(3)部分沿街店鋪不配合我們的消防監管工作,多次阻攔我們的工作人員,使我們的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火災隱患無法及時發現和解決。

第二,壹些建議

壹是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大消防安全的監管和處罰力度,提高沿街門店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是建議上級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多為居民舉辦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讓居民了解日常生活中的防火和火災後的應急處理,自救逃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形成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的良好習慣。

第三,建議有關部門充分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及時對學校、商場、娛樂場所、建築工地等人員聚集場所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齊全可用,消防安全通道暢通,特別是對大型企業和建築工地,要建立消防登記制度,定期對其消防設施進行登記,確保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消防器材齊全。

四是加大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力度,嚴厲整治違章建築和亂建現象。

對消防安全的意見和建議5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高層建築成為城市建築的主要選擇。由於高層建築層數多、面積大、布局復雜、形式多樣、通道密集、人員和物資高度集中,壹旦發生火災,蔓延途徑多、速度快,滅火難度大,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僅在20xx 11月,全國就發生了多起重大火災事故,給我省高層建築防火滅火敲響了警鐘。

據調查,高層建築的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少數高層建築存在固有的設計缺陷,消防布局不合理。二是壹些老城區建築密度高,通道狹窄,消防車通行困難,消防栓不完善。三是少數高層寫字樓聯合經營使用,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存在嚴重隱患。第四,居民裝修使用的木材、纖維制品、高分子材料,使高層建築的火災荷載巨大。五是部分高層建築由資質較差的施工隊伍承包,與高層建築結構復雜、施工要求高不相適應。特別是在建築消防工程施工中,壹些中標單位,因為沒有消防資質,依靠其他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還是原來的隊伍,導致工程質量很差。有的為了盈利,私自改圖,偷工減料。壹些消防設施充斥著劣質產品。第六,消防梯不達標。據了解,目前我國引進的消防雲梯最高有效高度為72米,多為53米。超過這個高度,我們只能望洋興嘆。七是壹些單位不重視消防安全和存在的問題,隨意減少消防投入,消防人員特別是消防值班人員落實不到位,相關人員未經嚴格培訓上崗。此外,由於缺乏定期維護,消防系統的性能很差,等等。

消防安全事關生命。為此,建議:

壹是加強高層建築消防的領導和投入。加強組織建設,由政府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和產權單位組成安全領導機構,制定完善我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政策法規,明確相關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監、建設等相關部門要組成聯合檢查組,不定期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地毯式”排查,重點檢查高層建築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等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落實小區消防專項資金,引進壹系列先進的消防設備,包括世界最高的升降式消防車、有毒有害氣體檢測裝置、先進的自動噴淋和高層建築輔助排煙系統,特別是購置有效高度為130m的消防雲梯等必要設備。應在高層建築的屋頂修建直升機停機坪,以提高城市高層建築的防火能力。

二、宣傳普及高層建築消防常識,提高高層建築使用者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門可以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通過漫畫、墻報、宣傳標語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廣泛的消防安全教育,宣傳高層建築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消防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早期滅火能力和火災逃生自救技能。要充分利用典型火災案例,公開曝光嚴重消防違法行為,加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同時,也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舉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采取集中培訓、分階段上課、開展持證上崗等方式,全面改善和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培訓社區誌願消防隊和消防信息員。在此基礎上,組織人員進行滅火演練,熟悉各種滅火器的使用,學習如何識別火災自動報警信號,進行消防電梯操作、消防泵手動開啟、防毒面具使用等培訓,並學會維護保養。

三、城市規劃的總體布局應充分考慮消防因素。職能部門要督促相關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進行消防設計,做到合理設計施工,從源頭上減少或消除先天性火災隱患。要求確保主體結構具有足夠的耐火穩定性。室內裝修要選用阻燃材料,做好防火分隔。制定和加強自救措施。目前高層建築自救措施分為主動和被動兩類。主動措施是指直接限制火災發生和發展的技術,如火災探測與報警技術、噴淋技術、煙氣控制技術等。被動措施主要是指改善或增強建築構件或材料抵禦火災破壞力的技術。這些自救措施有時可以應付突發的火災。

四、明確管理責任,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層層落實責任制。

特別是對於很多經營使用的高層建築,產權人、使用人、物業管理單位要盡可能細化消防安全管理,成立由出租單位牽頭、出租單位參加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出租單位要有壹名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集中管理樓內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按時進行消防檢查,制定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實行獨立管理。物業公司應認真負責地對待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及時清理不必要的雜物。同時,加強居民用電常識和消防逃生常識的普及和演練。樓內各部門、各室要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高層建築安全。

五、公安消防部門依法監管,嚴格執法。各職能部門要按照1986頒布的《高層建築消防條例》,嚴格依法開展本區域高層建築消防監督管理,強化消防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積極協助相關單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未經消防部門批準投入使用、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取消消防設施的,將從重處罰,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對已建成的高層建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指定專門的防火人員負責高層建築的消防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不安全因素,及時下達整改意見,對逾期不整改或走過場的,要依法停產停業。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六、建設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督和檢查驗收。高層建築特別是居住建築,在裝修過程中應強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火材料。高層建築使用的建築必須嚴格符合防火要求,建築的附屬設施包括圍護結構也應使用防火材料。在重要施工現場安裝數碼相機等監控設備,加強火災探測能力。在施工過程中,當建築高度達到60米以上時,應考慮修建臨時蓄水池等方式,加強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