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1.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實際居住,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現行執行標準為13平方米);如果單身申請,他必須年滿18歲。

2.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以及分散供養的由民政部門供養的貧困人口。

3.申請當月前三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15年(含社會保險異地轉移接續年限)。如果單身申請,他必須年滿18歲。

南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需提供以下資料: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2 .身份證件、戶口簿(原件);

3.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

4.戶籍不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 * *申請人應根據以下情況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 *申請人不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需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落戶或提供居住證(武鳴區* * *戶籍及申請人除外)(原件核查)。* * *申請人屬於武鳴區戶籍人員的,無需提供居住證,但需提供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原件)。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其申請信息進行核實。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開發區和園區內,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為園區內用人單位或職工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