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租賃型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租賃型

房屋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租金種類如下:

租賃房屋的位置地址;出租人的名稱、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或者出租人的單位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租賃的開始和結束時間。

房屋租金的租賃類型:

1.普通房屋出租:指出租人所有或管理的普通房屋出租,承租人支付租金生活;

2.公寓出租:通常指有壹定生活設施的單位房屋,以公寓的形式出租給承租人;

3.共有房屋租賃:指若幹承租人* * *共用同壹房屋,各自承擔部分租金和使用權;

4.家庭旅館(B&B)出租:指房屋所有人以短期住宿服務的形式出租其房屋或部分房間;

5.商住兩用房屋出租:指具有商業和居住雙重功能的房屋,承租人可以同時進行經營活動和居住。

綜上所述,在進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時,必須提供的租賃類型信息包括租賃房屋的具體地址、出租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或者出租單位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租賃合同的起止時間。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壹)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壹項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654.38+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654.38+065.438+000元,所轄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配偶在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所在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納稅人無就業單位的地級市(區、州、盟)整個行政區域內,稅務機關對其綜合所得進行匯算清繳的城市。夫妻雙方在同壹城市工作的,只有壹方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費用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壹條

納稅人應保留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