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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三塊地”改革試行了什麽?

重慶大足區西子閣村羅攝

◇重慶市大足區賦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的權能,依托農村土地交易市場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行公開交易,通過市場發現價格。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既是改革的重點,也是矛盾的風險點。壹些村組對“三分兩點”的做法進行了提煉和總結,具有壹定的借鑒意義。

“農地入市”後,下壹步如何明確政府、集體和企業的相應權利、責任和利益,需要通過立法來明確。

近日,《瞭望新聞周刊》記者了解到,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簡稱“三塊地”改革)試點正處於向基層實踐學習階段,各試點土地的相關成績、難點和探索將為國家決策提供參考。

作為全國33個“三塊地”改革試點縣之壹,5年來,重慶市大足區統籌推進改革,力戒“單兵突進”,縮小征地範圍,規範征地程序,完善“農地入市”政策,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城鄉用地格局發生重大變化。透過大足的改革“試驗田”,我們可以窺見土地制度改革對激活農村要素市場的積極作用。

對農地和國有土地平等賦權。

非農建設不再單純依靠征地,而是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建立城鄉統壹的建設用地市場,這是當前農地改革的關鍵環節。農地如何入市?有哪些農地可以入市?如果征地範圍無限制,可能會擠壓農地入市的空間;如果征地補償標準低於市場價格,可能會影響失地農民的積極性,甚至激化利益沖突...

大足區的做法是,首先做好征地和農地入市兩項制度的銜接和協調。大足區制定了征地“清單”,明確規定了國家機關和國防軍事用地、自然環境保護、防災和公共安全用地等七類公共用地可以用於征地,縮小了征地範圍。

目前,大足區已完成四項征地改革試點。其中,龍崗鎮前進社區大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擴建工程占地近900畝。“與過去獲得批準後就開始征地不同,根據規範征地程序的要求,這個進步社區的征地過程發生了很大變化:壹是組織群眾聽證會,召開農民代表會議,向農民進行政策宣講,讓群眾充分發表意見。在代表會議上,三分之二以上的農民同意征地,才能啟動相關征地程序。龍崗鎮土地所所長高說,因為把尊重民意放在第壹位,充分吸收了群眾的合理訴求,使得整個征地過程非常順利,沒有出現大的矛盾。

其次,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方式保障非公益性項目用地。在大足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被賦予了與國有土地同等的權力,入市方式與國有土地相同,依托農村土地交易市場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交易,通過市場發現價格。

“截至2018年底,大足區已完成‘入市’51宗,面積1471畝,成交總價5億多元。”大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羅曉紅表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明確的交易流程,包括意向性地塊選擇、鎮街政府審核、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入市交易、市場主體繳納調節基金、合同簽訂備案、權證辦理等。

第三,靈活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渠道。現場進入市場。大足區石灣鎮長虹村3組,9.05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2016入市,土地成交價535萬余元。“退市”重慶聚豪泵業有限公司是壹家泵類零部件生產企業。公司副總經理高科說,這塊地在入市前已經閑置了10多年。企業“摘牌”後,土地被重新利用。目前,企業經營平穩,年產值500多萬元。

將偏遠、閑置、廢棄、分散的存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集中到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利的產業集中區。

無論通過哪種渠道,羅曉紅介紹,關鍵是要讓農民在改革中有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比如農地是否入市、以什麽價格入市、土地用途、底價等事項,都需要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決定。相關決議需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簽字同意,形成正式表決材料並公示後方可實施。”

放寬宅基地權益的實現渠道

農地首先應該從哪裏入市?除了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存量,審慎推進宅基地有償退出與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銜接,有利於釋放更多農村建設用地資源,惠及願意自願退出土地的農民。

大足區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產權激勵、要素流動”的實現路徑。

壹是在保證農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賦予宅基地出租、轉讓、入股等多種權力。

大足區唐翔街道和平村靠近市區,農房出租需求旺盛。“我們村租農家樂的有150多戶,有的是單間,有的是整棟,還有人租房開辦農家樂,發展鄉村旅遊。房租也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和平村支部書記姜告訴記者,僅和平村1組,農房出租收入壹年就有50到60萬元,平均每戶收入1萬元。

第二,制定“放開”負面清單,嚴守“三條底線”,即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關於流轉範圍,大足區明確,城鎮居民只能以入股或租賃方式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禁止利用宅基地在農村建設別墅庭院和私人會所。除了這個負面清單,還鼓勵政策和實踐的創新。

“放開”拓展了宅基地退出的實現渠道。過去,宅基地的實現主要是通過征地復墾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現在可以通過填海造地,用“地票”進行交易;宅基地返還給集體經濟組織後,可以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方式“變現”土地價值。

在大足區龍水鎮八柱村,去年有8戶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通過直接入市獲得現金補償。其中,63歲的村民羅天華的農家樂已經空置了30多年。土地入市後,羅天華拿到了5萬多元補償款,搬到鎮上和兒子壹起生活。

集體、農民和企業* * *享受土改紅利。

大足區“三塊地”改革試點五年來,綜合效益逐步顯現,為大足區鄉村振興、城鄉統籌發展註入了新動力。

大足區集體建設用地成交總價突破5億元,其中價格較高的商業、服務用地平均流轉價格達到50萬元/畝,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感增強。以石灣鎮長虹村三組為例,組長顧明勇說,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掛牌”交易後,扣除相關成本、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調節基金、社會集體留存集體積累後,剩余資金分給農民。三組260多戶農民,平均每人能拿到近3000元,成為群眾實實在在的現金收入。

土地增值收益反哺“三農”。大足區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不低於30%的凈收入留存土地。“這部分資金主要用於農村公共事業、改善基礎設施等方面,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羅曉紅說。

通過購買或租賃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拓寬了企業用地途徑。從事鍶鹽深加工的重慶元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於2011年6月租賃古龍鎮古龍社區3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46畝。據企業負責人介紹,通過簽訂出讓(租賃)入市合同,明確土地邊界和權屬,有了土地用途的法律保障,企業吃了壹顆“定心丸”。下壹步,元和公司準備投資3000萬元用於工廠自動化技術改造,提高經營效率。

值得壹提的是,長期以來,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培育困難。壹大癥結是用地難,建設用地安排“重城輕鄉”問題突出。現在依靠“農地入市”,有助於緩解鄉村產業振興和建設的土地保障問題。

在大足區龍水鎮,重慶鼎祥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三次摘牌,獲得近10畝集體經營建設用地指標,準備新建冬季蔬菜精品大觀園。目前,施工進展順利。公司總經理李華瓊告訴記者:“我們選的地塊就在交通主幹道旁邊。該項目集冬季蔬菜加工、展示、餐飲於壹體,將於今年投入運營。”

資格權的篩選需要明確。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發現,當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既是改革的壹個重點,也是壹個矛盾風險點。

壹、收益怎麽分?根據改革設計,集體經濟組織的留存收益不低於凈收入的30%。壹些村民擔心,由於監管不到位,資金會“跑路”。

第二,誰能分?近年來,隨著外出務工、征地拆遷、女兒外嫁等因素,大量農民將戶口轉移到城市或者將戶口遷到其他村,不再是這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農地入市”後,誰能分,分多少,眾說紛紜。按照農村的條條框框,農村人普遍認為娶了女人,搬到城市的人不應該參與分配,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凡是能參與的都想回來分,容易產生糾紛。

在實踐中,壹些村組對“三分兩點”的做法進行了提煉和總結,具有壹定的借鑒意義。“三分”即“有戶籍、有承包地、有長期住所者”每人可分配1/3的收益;“兩者不分”,即“空戶,已參加農村轉非農社保者”不分配收入。

在宅基地改革中,宅基地農民資格權的認定也存在現實障礙。保障宅基地農民的資格權利是宅基地改革的重要目標。過去界定資格權的壹個重要依據是戶籍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現在農村人口流動更快,很多人,比如大學生、已婚婦女、養子,都去了城市讀書,主動或被動地遷移或變更了戶籍。如何準確確定這些人的資格權利,需要法律和政策逐步明確。

壹些改革配套問題也需要明確回應。首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期滿後該如何處置?全國各地尚未形成統壹意見;其次,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批後監管”難。比如,為達到集約節約用地的目的,有關部門對工業用地有投入產出指標要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後如何規範實施,需要進壹步探索;再者,如何進壹步明確“農地入市”後政府、集體、企業相應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需要國家結合改革實踐通過立法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