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居住滿半年(未辦理居住登記或不足半年):法定落戶時限為10個工作日。
辦理符合引進人才和投資條件的居住證:法定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
提交以下材料:
居住證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及兩張近期1寸彩色照片;
(三)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
1.根據《辦法》,在居住的市、縣登記居住滿半年的申請人,受理機構根據登記記錄證明其居住滿半年以上;
2.《辦法》規定,經學校和民辦高等學校註冊的連續就讀學生,可憑本人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其他可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證明已居住半年以上。
(四)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材料:
1.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2.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居住登記時已經提交合法住所證明的,可以不重復提交;
3.繼續學習的材料包括: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等。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1.預約: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
2.應用
窗口提交申請的機構:派出所,接收地址: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00-65438+下午02: 00,65438+下午04: 30-18: 00,
冬季周壹至周五,上午8:00-65438+下午02: 00,下午14: 30-17: 30(法定節假日除外)。
3.接受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大廳戶籍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派出所戶籍大廳戶籍窗口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屬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壹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變更條件的,不予受理。
4.真人認證
申請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進行真人認證。(16周歲以下,監護人適用)
5.處理流程查詢
服務對象可通過江西公安為民服務網上服務系統(網址:)、江西公安APP、江西公安微信官方賬號查詢辦理流程。
6.處理結果:辦理居住證與否。申領居住證的,當場發放居住證。
7.發貨方式:現場領取。?
擴展數據: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居住地遷入居住地。
(壹)在南昌市中心城區辦理居住證滿2年並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在南昌市以外的其他中心城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3)凡在本縣(市)市區及所轄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隨其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
江西省公安廳-居住證申領1(戶口半年)
江西省公安廳-居住證申請二實際居住半年
江西省公安廳-居住證申領三:符合引進人才和投資條件的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