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青島租賃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青島租賃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青島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

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職工未提供住房租賃備案證明的,每人每年提取額度不超過8400元。職工提供住房租賃備案證明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支出,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提取金額不得超過2500元。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

無房職工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在住房保障中心系統登記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本市租賃型人才住房,提供租賃合同和租金支付憑證,按實際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

綜上所述,職工申請提取租賃住房住房公積金,每年只能申請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兩次提取間隔不少於12個月。

法律依據:

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出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三十六條

租住住房的職工可選擇以下方式之壹申請按月提取,每人最多可提取12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具體要求如下:

1.職工不能提供登記租賃合同的,應當從當月起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提取限額。

2.職工提供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應當在住房租賃登記有效期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支出,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提取限額。員工提取金額按租賃月數核定,最早核定日期從2021,12,1開始。租賃月數超過12個月的,最高租金壹次核定12個月。在同壹租賃期內,多人承租同壹套住房的提取金額不得高於上述標準。

3.在本市租住公租房的,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

已租賃退出的員工,在租賃的情況下不得再次申請退出。職工及配偶租住多套住房的,只能申請壹套租賃住房。提取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參照本市租賃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