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補貼標準申請條件及辦理流程
符合下列申請條件的,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補貼
已租住公租房且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家庭。
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
除租住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
3人及以下家庭凈資產57萬元及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凈資產76萬元及以下。
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申請租金補貼資格: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審批表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租金補貼資格。相關部門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和復核。審核通過後,給您發放《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書》。
辦理租金補貼的領取:租金補貼資格申請通過後,攜帶租金代扣銀行卡及其復印件、身份證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書》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金補貼的領取。相關部門將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後,向您發放《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
租金繳納確認:收到通知後,您需要於每月5日(含)前在北京市城鄉住房建設委員會網站系統確認上月公租房租金繳納情況,系統將信息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月20號前可以領取租房補貼~
註:不交房租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房租補貼,待其補足相應房租後壹並補發。
如果妳的公租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整月不交房租,就不發月租金補貼了。
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