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法典房屋租賃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代理合同合法簽訂才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百七十壹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繼續代理的代理人。如果他沒有被委托人追認,對委托人沒有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在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要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行為人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害。但是,賠償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可以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應當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2.租房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不具備出租房屋的實體權利,會導致合同無效。
①房屋所有人出租的,要註意核對出租人是否與出租房屋產權證上的姓名壹致,必要時向房管部門核實。
(2)委托或代辦出租:要註意核對房屋所有人是否與出租房屋產權證上的姓名壹致,是否經過所有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人同意或授權出租的書面證明。
③ * * *如果有房子出租,要註意查看是否經過其他* * *人同意,是否有其他* * *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
(4)房屋轉租的,要註意查看是否經過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2.違建房屋用於出租的,租賃合同無效。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城市房屋,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出租人與承租人就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城鎮建築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是,在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租賃合同的條款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
①租賃期限不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城鎮建築使用年限的,超過部分無效。但在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出部分的約定無效。
4.租賃標的物為法律、法規禁止的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