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電動車撞行人的責任劃分

電動車撞行人的責任劃分

壹、電動車撞行人的責任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機動車壹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壹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壹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壹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壹方無責任的,承擔10%;

(五)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的快速路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壹方承擔5%的責任;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靜止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壹方對交通事故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在車輛應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由機動車方全額賠償,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現行規定賠償。

二、電動車撞人後怎麽處理?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1)立即停車。

交通事故發生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剎,切斷電源,打開危險信號燈。如果夜間發生事故,需要打開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也要按規定在車後設置危險警示標誌。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冷靜,記住不要驚慌。

(2)及時報案。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撥打“122”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案車輛及人員傷亡情況。在警察到達之前,他們不應該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也可以在報警的同時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消防部門求助。

(3)搶救傷員。

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傷,他應該設法被送到醫院急救。除了輕傷,他拒絕去醫院診斷。壹般他可以攔下過往車輛或者通知急診科和醫院派救護車來搶救。對能當場采取搶救措施的,要盡力搶救。在沒有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以用事故車輛送傷員去醫院搶救,但要把事故車輛各車輪的著地位置和傷員的倒置位置追查出來,做好標記,並留人員看管現場。

(4)保護現場。

保持事故發生時現場的完整性,獲取原始證據,對於判斷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所以在交警到來之前要保護好現場。除非是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的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涉及的車輛、受傷人員和物品,需要移動時應標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要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東西覆蓋痕跡,加以保護。必要時,當事人可以用繩索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避免人為破壞現場。在劃分場地時,我們應該盡量不妨礙交通。如果交通確實有可能破壞現場,危及安全,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達現場調查後再進行疏導。

電動車撞人後,需要根據情況來定。責任劃分不同,需要認可的比例也不同。所以這個時候,如果發生意外,就要及時報警,劃分各自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