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房的出現反映了教育體制的弊端,主要體現在壹個城市教育資源分布的不均衡,產生了壹些所謂“好”的優質中小學,這也反映了教育的不公平。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都能享受到優質教育的權利。
擴展數據:
“學區房”這個概念的存在,是因為中小學的辦學質量存在嚴重差異。重點學校的存在有其歷史原因。1962教育部明確規定,各地要選擇壹批重點中小學,這些學校的數量和規模要與上級學校招生規模成適當比例。
因為在重點資金、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生源等方面的絕對優勢,催生了擇校熱潮。比如重點學校從現有體制中獲取資金的渠道之壹就是“* * *建設費”。
政府、企事業單位補貼壹大筆錢,學校提供名額作為交換。此舉將把強力部門孩子的擇校費變成公共資金,不需要家長自己出資,對學校來說也很安全。
根據2003-2004年的調查,60%的上層階級的孩子上重點中學,而60%的下層階級的孩子上非重點中學,這就提出了教育不公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