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接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壹、會計處理的基本流程
(1) 1.出租人接受租賃申請後,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以設備價款、運輸費、安裝調試費、保險費之和與應付租賃款的現值(折現率順序為:內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中較低者作為資產的入賬價值,根據應付款項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根據融資租賃合同附表中的應付租金總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2.租賃資產占企業總資產的比例小於等於30%的,可以根據應付租金總額確認資產的賬面價值,並根據融資租賃合同附表中的應付租金總額,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融資租賃應付款”科目。
(2)簽訂租賃合同時,承租人壹般應向出租人支付租賃標的物的20-30%作為租賃保證金,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押金是用來支付最後壹期還是幾期房租?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3)租賃期內,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租金中包含的租金利息部分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四)承租人折舊,分兩種情況。
1.合同期末,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承租方按正常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2.合同簽訂時,不能合理確定租賃物的所有權於期末轉移,承租人按照較短的租賃期和正常使用年限計提折舊(新設備的租賃期壹般比正常使用年限短),即按照租賃期計提折舊?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五)租賃期滿,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分為兩種情況:
1.承租方按照正常使用年限折舊,資產的賬面凈值應該與資產的實際價值大致相當。承租人無需調賬,而是以名義價格取得所有權,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名義價格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同時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轉為“自有固定資產”明細科目。
2.承租人按照租賃期限折舊,資產賬面凈值(幾乎為零)與資產實際價值相差甚遠。承租方可以以清產核資的名義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並作為評估值入賬。
(1)以名義價格取得所有權,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名義價格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2)根據清產核資的評估價值入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