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濟南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濟南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1。租住的人才公寓主要由用人單位申請。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用人單位必須在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在歷城區。2.申請人才租賃公寓的單位數量遵循以下原則:(1)上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1萬元但不足200萬元的,每個單位可申請不超過10套人才租賃公寓;去年對當地經濟貢獻達到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每個用人單位可申請不超過15套租賃人才公寓;上壹年度對當地經濟貢獻達到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以下的,每個用人單位最多可申請20套;去年對當地經濟貢獻達10萬元,每個用人單位可申請不超過30套出租公寓;不超過3個其他雇主。(2)申請租賃公寓的為省市發改委認定的省市重點項目、我區在建或在建項目,或我區項目聯席評審會確定的項目,聯席會議按照“壹事壹議”的原則討論確定租賃公寓數量。(三)駐地高校、科研院所申請人才租賃公寓的,聯席會議將綜合考慮高校、科研院所對歷城的經濟貢獻、科技貢獻、人才貢獻,按照“壹事壹議”的原則討論確定租賃公寓數量。(4)用人單位為企業的,必須是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數字經濟、高端裝備、物流貿易、地區總部(含國企、金融、能源)、文化旅遊、現代農業等領域的企業。,符合歷城重點產業發展方向。

法律依據:《濟南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細則(試行)》第四條。(壹)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成家落戶;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落戶;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務局人才集體戶落戶。(二)無合法穩定住所、單位無集體戶的本科畢業生,可在市人才服務局人才集體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