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擾民,包括但不限於制造噪音和汙染環境。
2.如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房東)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擾民。如乙方未能遵守,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並追回相關損失。
3.如果乙方的擾亂行為對周圍環境或社會秩序造成負面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采取壹切必要措施維護周圍環境和社會秩序。
以上條款僅供參考,具體法律條款建議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