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我們通過中介公司租了壹套房子。當時因為是短租,中介拒絕提供租賃合同,只提供了手寫收據證明錢已經交了。

我們通過中介公司租了壹套房子。當時因為是短租,中介拒絕提供租賃合同,只提供了手寫收據證明錢已經交了。

問:我們是通過中介公司租的房子。當時因為是短租,中介拒絕提供租賃合同,只提供了手寫收據,證明錢已經交了,可以使用。然而,入住9天後,該機構的另壹名員工通知我們,因為沒有交房租,他們已經換了門鎖,不允許我們進入。由於我們拿著收據,當時寫收據的員工承認我們這裏交過,但是說交了的渠道工作人員沒有把錢轉給他們,所以讓我們交房租。警察出面後,他同意退錢,但警察走後,他沒有履行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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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條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對租賃物的所有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不同於壹般租賃合同。壹般租賃合同期滿後,返還租賃物是承租人的可選義務。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有權選擇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可以支付壹定的價款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這是因為,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購買租賃物不是為了取得所有權或使用權,而只是為了取得壹定的經濟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實際上是獲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進而收回自己的投資及其應得利潤的壹種保障。融資租賃合同的期限壹般較長。在合同期內,出租人基本通過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資,然後轉移租賃物的價值。當然,由於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不同,租賃期限不同,租賃物的價值消耗不同,租金也會不同。另壹方面,如果租賃期限相同,到期時租賃物不同,租金也不同。因此,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約定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可以歸出租人所有,也可以歸承租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