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出租月租金低於1000元(不含1000元)的,綜合征稅率為4.1%(房產稅4%,印花稅0.1%)。
2.月租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綜合征稅率為8.22%(營業稅3%,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稅0.1%,個人所得稅1)。
根據上述規定,私房出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當月應納租金稅=當月租金收入×綜合征收率。具體計算公式和方法如下:
1.私租月租金低於1000元(不含1000元)的,私租當月應繳納的租賃稅=當月租金×綜合征收率(4.1%)。
2.私租月租金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私租當月應繳納的租賃稅=當月租金×綜合征收率(8.2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營業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1)如果按期繳稅,月營業額為1000-5000元;
(2)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營業額為1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在規定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關於私房出租稅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私房出租營業稅起征點為1萬元,私房出租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暫定為1%。未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私房出租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采取私房出租稅綜合征收率,簡化征收程序。具體征稅標準如下:
私房月租金低於1000元(不含1000元)的,綜合征稅率為4.1%(房產稅4%,印花稅0.1%)。
月租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綜合征稅率為8.22%(營業稅3%,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稅0.1%,個人所得稅1%)。
根據上述規定,私房出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當月應納租金稅=當月租金收入×綜合征收率。具體計算公式和方法如下:
私房月租金低於65438+萬元(不含65438+萬元)
私有房屋租賃當月應納租金稅=當月租金×綜合征稅率(4.1%)
私房月租金65438+萬元以上(含65438+萬元)
私有房屋租賃當月應納租金稅=當月租金×綜合征收率(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