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買賣不破租賃,房屋權屬變更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