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於北京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2.在京創業或依法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北京無住房。
4.用人單位為北京市所屬事業單位或在北京市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社會保險登記的企業。
5.申請人應在北京首次繳納社會保險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
為積極引進中高端人才,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北京人才公寓項目是專門用於人才就業的生活配套租賃公寓。人才公寓項目由政府開發,企業購買,青年人才引進居住。目標不是關註盈利,而是表達壹種廣納賢才的姿態,以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聯動經濟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