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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可以趕走轉租人嗎?

合同的終止可以趕走轉租承租人。

如果轉租人不願意再次向房東支付租金,房東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訴轉租人。

出租人同意轉租須經出租人同意,即出租人同意承租人選擇的轉租人;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和轉承租人之間達成的協議。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轉租須經出租人同意,即出租人同意承租人選定的轉租人;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和轉承租人之間達成的協議。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與轉租人之間存在租賃合同關系,轉租人與出租人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轉租人違約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還應當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承租人又稱承租方,是指租賃合同中使用租賃物,並按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租金的壹方。

其主要合同義務是:

1.按照約定的金額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護租賃物,並按約定用途妥善使用;

3.租賃關系終止時及時歸還租賃物。

其主要權利是根據合同占有和使用租賃物。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終止,出租人請求負有騰退房屋義務的轉租人支付逾期占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四條承租人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在承租人占有期間內,租賃房屋發生權屬變更,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有下列情形之壹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壹)房屋出租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所有權變更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