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證是房東租房時必須出示的憑證。在租房子之前,持有這個證書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房屋租賃證》不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需要到市房產局辦理。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收費的通知》規定,非住房租賃費按指導租金的1%收取,雙方各承擔50%。指導租金由各市物價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辦理《房屋租賃證》的流程
首先,租賃雙方填寫租賃合同。
二、雙方應提交的文件。
(壹)租賃雙方必須支付以下要素:
1,房屋租賃登記申請表;
2.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合同(壹式三份);
3、《房產證》、宅基地證或建設申請表;
4.* * *的部分房產還應提交* * *人同意出租的其他文件;
5.轉租的,還應當提交轉租人與原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沒有約定條款的,應當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6.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7.委托管理房屋的,除有效的產權證外,還應當提交合法的委托書;
以上第3 ~ 7項資料為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含核對章、核對人簽名)後方可生效。
(二)租賃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只驗原件):
1.租賃雙方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
2.租賃雙方任何壹方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書(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合法資格證明。
三。考試和註冊
1.管理服務中心對租賃雙方提交的所需文件和資料進行審核。
2.管理服務中心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核,並將租賃信息錄入“房屋租賃系統”。
3、區出租辦公室審批和發放。
4、當事人到管理服務中心領取《房屋租賃證》。
四、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