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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系統

壹.土地管理的演變

1.早期土地開發管理

1776年簽署的《獨立宣言》標誌著美利堅合眾國的成立。美國政府先將大西洋沿岸東部的英國殖民地和西部的印第安人領地收歸國有,然後逐步出售給私人。在建國初期的邦聯時代(1781 ~ 1788),為了讓新英格蘭的13個殖民地加入美利堅合眾國,國會宣布出售或租借西部部分土地,以換取東部各州放棄對西部土地的主張。政府還鼓勵居民從東部遷到西部的偏遠地區(著名的“西進運動”),把要開發的土地以非常便宜的價格賣給私人。比如1862年通過的宅地法規定,所有21歲的美國公民,只要繳納10美元的手續費,就可以免費獲得160英畝無人居住的土地。只要妳在那裏定居耕種五年,土地就永遠屬於它。《鼓勵西部草原植樹法》、《沙漠土地法》等法律相繼通過,土地大規模出售給個人開墾。這些法律不再有效。

美國的西部開發是以土地開發為核心的,土地開發在早期西部開發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當時整個西部基本都是處女地,每平方英裏不到2個人。聯邦首先把西部的土地收歸國有,國家控制土地。通過在市場上出售土地,鼓勵企業作為獎勵開發土地,允許移民自由占用土地,然後由政府確認,以及通過財政補貼和免費贈送土地等形式的政府補貼,土地開發在農業、礦業、交通和城市發展方面得到了促進。例如,為了大力推進西部鐵路建設,將鐵路兩側65,438+00英裏的土地劃撥給修建鐵路的鐵路公司。

2.成立土地管理辦公室。

強調土地的社會功能和利益高於壹切,實現土地資產的可持續利用,是美國土地管理的根本目的和主要目標。為強化土地管理職能,1812成立土地管理辦公廳,開展土地登記、交易等土地管理工作。

3.成立土地管理局

19世紀至20世紀初,西部地區地廣人稀,在早期土地政策的鼓勵下,邊疆開發全部采用掠奪性開墾方式。由於管理和規劃不善,大規模開荒、毀林和過度放牧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下降。1934年5月,“黑風暴”現象席卷了全國三分之二的土地,大量農田被毀,農作物大幅度減產。27個州的100多萬英畝表土被刮走,當年小麥產量減少5100萬公斤。面對城市化進程中土地資源的嚴重破壞和優質土地的不斷減少,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開始制定壹系列措施,並通過了《土壤保護和國內生產分配法》等大量相關法律,以保護土地的合理利用。65438年至0946年,土地管理總局和放牧局合並,組成土地管理局,隸屬於內政部。

4.土地管理經歷的階段

自1785年美國聯邦憲法前第壹部土地法頒布以來,美國國土資源管理大體經歷了粗放管理、協調過渡和嚴格依法科學管理三個階段。

從19世紀中期的淘金熱到20世紀30年代的粗放經營階段。開放公共用地,每戶免費贈送160畝土地;礦產發現者和土地所有者可以免費獲得礦產開采權。適合娛樂、歷史保護和公共使用的土地由議會或政府劃定,並受到完全保護。粗放經營的有益效果包括刺激資源開發,使礦產開發達到最高產量,滿足國家工業化的需要,提供國家就業機會;它的副作用是忽視了對環境的保護。

1930 ~ 1960屬於協調過渡階段。聯邦政府意識到應該以公共土地和公共資源的多功能功能為追求目標,采取調整手段協調競爭性利用,並開始在紐約實施土地功能區劃管理。

從20世紀60年代至今,屬於嚴格依法科學管理階段。主要強調科學規劃,有效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強調人民生活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

第二,土地管理制度

1.多樣化的土地所有權

美國國土面積937.26萬平方公裏,其中58%為私人所有,主要分布在東部;聯邦政府擁有的土地占32%,主要分布在西部;國家和地方政府擁有的土地占10%。土地以私有制為主,國有土地只占壹小部分。

美國法律保護私有土地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不受侵犯。法律規定,私人所有的土地、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以及州和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自由買賣和租賃,所有土地都是有償的,價格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聯邦政府機構和派駐各州、縣、市的機構的土地和軍用土地。州、縣和市政府也擁有自己的土地。聯邦、州、縣、市在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受益權上相互獨立,不得隨意侵占。聯邦政府為國家和社會公益建設鐵路、公路等設施時,確需占用國有公共土地或私有土地的,也應依法通過交換、購買或租賃等方式取得。通訊、輸電、輸油等管線必須穿越公共土地的地面或地下,必須向內政部土地管理局路權處申請批準,並繳納租金。出售和租賃聯邦所有的土地,包括地下礦產和水資源,是聯邦政府僅次於稅收的第二大財政來源。

在聯邦政府擁有的308.4萬平方公裏土地中,也存在各種形式的多元化,即州土地管理局控制60%,州林業局控制24%,國防部、墾殖局、國家公園局、水電資源局等部門控制16%。

2.土地所有權

美國的土地所有權分為地下權(包括地下資源開發權)、地上權和地上空間權(包括建築物的容積率和容積率內設定的空間的通行權),這三項權利可以分別轉讓。

三。聯邦土地資源管理局

在美國,土地、礦產、水、森林和海洋的所有權屬於聯邦政府、州政府和私人。聯邦政府主要負責管理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及其礦產、森林、水、海岸線3英裏以外的海洋和海底礦產;州政府主要負責管理州政府所有的土地以及上面的礦產、水和森林,沿海各州還管理3海裏以內的海洋資源;私有土地由土地所有者管理。實質上,美國的土地資源是按照所有權獨立管理的。

美國所有聯邦土地壹般稱為公共土地,約占全國土地的1/3,其中90%分布在西部11州和阿拉斯加州,而阿拉斯加州96%的土地為聯邦政府所有或控制,大部分禁止使用。在城市土地構成中,約30%的土地歸聯邦所有,其中波士頓的聯邦土地占37.5%。公共土地由內政部土地管理局管理。

1.土地管理局的組織結構和任務

土地管理局機構設置見圖2-29。其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其代理機構遍布全國。* * *地區辦事處12個,地區辦事處58個,資源地區辦事處143個(包括聯邦、州、縣、市四級),地方政府未設立專門的土地管理機構,實行集中垂直用地。* * *有六個國家中心,分別負責培訓、消防管理和支持、科學技術和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和提供商業服務。

土地管理局約有8900名工作人員,主要負責管理分布在美國西部12個州的264萬英畝土地,分布在全國的700萬英畝聯邦地下礦產資源和3880萬英畝用於預防和控制野火的國有土地。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大部分土地位於美國西部(包括阿拉斯加),土地類型包括草原、森林、山地、北極苔原和沙漠。資源類型包括能源、礦產、木材、牧場、野馬和野驢、魚類和野生動物棲息地、荒地、考古發掘、古生物化石和歷史遺跡,以及其他寶貴的自然遺產資源。

2.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職能

作為聯邦政府最大的國有土地管理者,土地管理局管理著廣闊的自然和文化資源,肩負著如何綜合開發利用國有土地的使命。土地管理局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其主要職責包括:

1)創造休閑娛樂機會,宣傳新遊樂場,組織旅遊教育活動;

2)組織商業活動,包括能源、礦產開發和木材銷售活動;

3)管理和維護野馬和驢自然保護區;

4)管理和維護古生物化石的產地、考古發掘和歷史遺跡;

5)魚類和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管理和保護;

6)管理和維護交通系統,包括道路、小路和橋梁;

7)野生動植物和原始景觀河流的管理和保護;

8)珍稀植物群落的管理和保護;

9)管理和維護國有土地綜合調查系統。

3.土地管理局管理國有土地的指導原則

目前,土地管理局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支持健康、多樣和富有成效的國有土地開發利用,滿足當代和後代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其指導原則包括:

1)自然資源的多目標利用和長期價值管理,承認批準的土地用途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區域差異;

2)承認國有土地在提供開放空間和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方面的重要作用;

3)以客戶為中心,快速響應客戶需求,或滿足他們的需求,或向他們解釋為什麽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4)借助現代科學和信息技術,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狀況及其如何隨時間變化;

5)了解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國有土地相關的社會經濟狀況,土地利用環境、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對國有土地使用者和當地社區的影響;

6)充分認識到土地管理局與其他組織和個人分享長期目標的重要性,土地及其使用如何隨時間演變的重要性,分享人力和財政資源以實現長期目標的重要性,分享和了解關於如何監測改善計劃的實施和如何調整管理的新信息的重要性,並與其他部門或組織建立長期工作夥伴關系;

7)建立高效的工作程序和服務提供系統;

8)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了解成本和稅收情況,避免意外的長期負債;

9)為土地管理局擁有的公共信息提供公共接口——國有土地及其利用狀況、土地管理局的管理和商業實踐、國有土地及其資源如何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

10)建立全員參與、鼓勵競爭、求生存、適應能力強的組織。

4.土地管理局2000年至2005年的土地戰略規劃

從65438到0993,土地管理局制定了美國政府運營與實施有效性法案頒布以來的第壹個國有土地五年戰略計劃。《2000-2005年國有土地戰略計劃》是美國土地管理局向國會提交的第二個國有土地五年計劃(圖3-11)。該計劃描述了土地管理局在當前預算水平下在未來五個財政年度的預期成就。主要內容包括三大類八項任務和目標。在每個任務目標中,分別闡述了長期目標、基線統計、目標描述、實現目標所采用的策略、影響目標實現的關鍵因素、部門或組織之間的交叉關系。

圖3-11美國土地管理局2000-2005年土地戰略規劃框架

5.土地管理局的機構設置及其戰略性土地規劃的特點。

美國土地管理局的機構設置及其土地戰略規劃有利有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優勢

1)美國土地管理局隸屬於內政部,國家土地管理局位於華盛頓特區,美國西部12個州都有州級土地管理局。這種機構設置符合美國的聯邦政府制度,有利於協調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土地管理。

2)全國土地綜合調查信息系統的開發運行和政務信息公開,為公眾、企業、組織、社會、部落提供了大量的土地資源信息和數據,加快了信息共享和用戶反饋信息的處理和評價,建立了政府與公眾之間信息交流的橋梁;

3)國有土地戰略規劃每五年編制壹次,由土地管理局負責編制,經全國人大修訂批準後實施,使國有土地及其資源的供需管理和規劃更加方便快捷,有利於滿足當前和今後日益增長的國有國土資源需求;

4)國有土地戰略規劃既很好地服務於長期目標,又在五年計劃中設定了每個財政年度的中短期目標,並將各項任務的目標量化,目標責任明確。年底對土地管理局規劃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並向國會報告,為實現年度土地管理目標和長遠目標提供了保障;

5)目前美國的土地戰略規劃以“綜合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創造休閑娛樂機會,組織商業活動,保持土地資源健康、環保、可持續”為指導原則來指導土地管理,保證了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6)土地管理局與其他部門、組織、社會團體和公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夥伴關系,充分調動了公眾參與國有土地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實現土地管理目標提供了堅實的群眾基礎和有力保障。

(2)缺點

1)美國土地管理局國有土地管理任務繁重,需要更多資金支持;

2)土地管理局在五年戰略規劃中規劃的國有土地僅占美國國土面積的八分之壹左右,難以對規劃管理之外的其他土地進行更有效的宏觀管理和調控。

在美國,不同用途的土地由不同的部門管理。比如,農業用地的管理和保護由農業部自然資源保護局管理,印第安人居住的土地由內政部印第安事務局管理,聯邦所有的林地由農業部林業局管理,城市用地由城市規劃委員會管理,軍事用地由國防部管理,內政部地質調查局負責全國土地利用調查。從土地資源管理機構及其職能來看,美國所擁有的土地資源管理是按照資源類型劃分的聯邦層面的集中與分散管理模式。美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資源管理中註重資源保護,如政策制定、資源調查、產權登記、利用規劃、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等。在行業管理方面,主要是發放許可證,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租金和轉讓費,監督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等。,但在相關產業的具體生產、銷售、發展和擴張中管理較少,主要通過市場、稅收等經濟杠桿進行調節。

在聯邦層面,美國的土地資源管理主要涉及內政部和農業部(圖3-12),壹些獨立的政府機構也參與水、海洋、礦山等的管理。,如海事委員會、聯邦礦山安全和健康檢查委員會和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

圖3-12美國聯邦土地資源管理系統

四、國有土地資源管理

美國各州之間的國土資源管理模式與聯邦政府不同。與中央集權國家不同,美國的州政府不隸屬於聯邦政府,聯邦各州擁有獨立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各州可根據具體情況負責管理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及其礦產、水、森林等土地資源,沒有統壹的必須遵守的管理模式。美國依法管理國土資源。近年來,隨著聯邦政府權力的增加,聯邦政府對州資源管理的影響也越來越大。此外,國會可以通過立法、政策、財政撥款等手段影響州政府的國土資源管理。

美國各州的國土資源管理主要是集權的。20多個州設立了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和環境管理部、保護和自然資源部、環境和自然資源部或能源、礦產和自然資源部。各州自然資源部門的具體組織設置和管理內容、數量、資源種類等各不相同(表3-4)。有些州不設立自然資源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管理土地、礦產、水和森林,比如康涅狄格州、佛羅裏達州、緬因州、新澤西州、紐約州和羅德島州。壹些州設立了專門的部門來管理某種土地資源。比如弗吉尼亞州成立了礦產、礦山和能源部管理礦產資源,俄勒岡州成立了土地保護和開發部管理土地資源。自然資源部門和環保部門大多設立地質調查所進行國土資源調查,可見地質調查與國土資源管理密切相關。

表3-4美國各州自然資源部管理的資源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