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用
貸項:累計折舊
累計折舊的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定固定資產原折舊年限的批復》(國〔2003〕1095號),企業取得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根據適當的證據(包括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和是否改善等)確定折舊年限,再乘以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確定該固定資產的預計最低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折舊有:
(1)棟建築;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設備;
(4)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和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折舊的固定資產有:
(1)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上壹年度已評估並單獨備案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和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
百度百科-累計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