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融資租賃合同本身是不可撤銷的合同,但是合同中壹般都有經濟條件,壹般允許提前還款,支付違約金也是可以的。
如果出租方同意,通常是“全額”支付剩余本金,然後按照合同條款支付違約金,很少會提前支付“部分”租金。
而且無論哪種情況,只要承租人支付違約金,就不需要承擔其他費用。
我想妳會問,主要是考慮到如果做保理,原利益方會認為客戶提前解約會賠錢吧?
其實不用擔心,因為客戶支付的違約金通常可以覆蓋這部分費用。
如果妳想更安全,那麽妳可以限制客戶在妳可以提前還款之前必須支付的租金的分期付款次數。同時也可以將基於“剩余本金”的部分改為基於“剩余租金”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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