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租賃費所繳納的稅款屬於房產稅征收範圍,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房產稅征收範圍內所有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完全建在地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應按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上述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具有屋頂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擋雨,可供人們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者儲存物資的場所。
租賃費用是指企業為租賃設備而發生的所有現金流出。包括租金、設備安裝調試費、利息、手續費、維修費、保險費、擔保費、象征性購買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