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車(北京牌照小型微型客車除外)工作日7: 00至9: 00、16至19禁止在外環線以內(不含)通行;北京牌照的小型客車和外地牌照的微型客車,工作日7: 00至19: 00按車牌尾號限行。
《天津市進京證》——壹種“高峰時段天津市小客車通行證”,僅適用於外地號牌(北京號牌除外)的小型微型客車和天津市號牌登記上牌並具有小客車區域指標的小型微型客車。非尾號限行日,早晚高峰在天津外環線以內(不含)通行。這張卡對其他車輛無效。
處理入口:
點擊進入天津交警“小客車高峰時段預約憑證系統”微信小程序
投標流程:
1.進入高峰時段客車預約通行系統的小程序。在登錄頁面輸入手機號和驗證碼,勾選“我完全同意天津交警用戶註冊須知”條款登錄系統,點擊“+”圖標進入申請信息填寫頁面。
2.在頁面中輸入車輛信息,上傳行駛證正面照片和車輛正面照片,“確定”進入高峰預約網上申請頁面,選擇進入中心城市日期(用戶可提前1至4天預約)和進入中心城市時間(可選擇1-7天)提交。
3.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成功。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的免於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法律依據
天津市公安局關於繼續實施機動車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1.自2022年5月9日起,工作日每天7: 00至9: 00、16: 00至19: 00(因節假日調整上班的周六、周日除外),外埠號牌機動車(北京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和本市載客汽車區域指標登記的機動車禁止在外環線以內(不含)道路通行。
外地號牌(北京號牌除外)和註冊有本市小客車區域指標的小型微型客車,可通過“天津市交通管理服務直通車”微信小程序預約辦理相關通行證件,允許在上述期間進入外環線以內(不含)道路行駛。
2.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4月2日,工作日每天7: 00至19: 00(因節假日調整上班的周六日除外),繼續實施外環線以內(不含)本市及其他地方車牌車輛交通管理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訂)
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核,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申請人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註冊的理由。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樣式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