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獎勵積分
起算日期:產權證簽發日期為產權證提交日期;租賃證登記備案日期為租賃證提交日期(備案時間早於起始時間的,按起始時間計算)。計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房屋租賃信息和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加分。
社會保障加分
按深圳市適齡青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累計月數)計算。計算方法: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4月1。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提供社保的,雙方都不算,只算申請學位時填寫的壹方。
學區戶籍加分
計算起始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或者有專用住房,適齡少年在學區內登記的,從適齡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遷入學區之日起計算。計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
整體評審的具體說明
適齡青少年的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並有核準積分後,才有資格參加積分入學。審核不合格的,適齡青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可以向第壹誌願學校申請復核。因下列原因審核不合格的,學校將不受理復核申請:
居住證使用功能暫停,或者沒有這個人;產權證證號不存在,或過期,或產權人不符合學位申請相關要求;房屋租賃證(或租賃信息)證號不存在,或租賃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賃面積不全;
申報的居住地址與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中登記的地址不壹致的;社保電腦號不存在或審核期間社保繳費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