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租房需要簽合同嗎?

租房需要簽合同嗎?

租房需要簽訂租賃協議,即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支付約定的租金,並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必須加上以下幾個字:1。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是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房屋內發生的壹切所謂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擔,與出租人無關。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不當經營或非法活動的,有權無條件立即收回房屋,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賠償。2.承租人因室內電器使用不當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火災或其他事故的,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給機動車電池充電、使用充電寶、手機等。3.甲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或逾期不付租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4.承租人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拖欠租金超過15天的,出租人可以立即收回房屋。5.承租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管理、高空拋物、水、電、煤管理。6.承租人和其他人應承擔房間內的所有刑事和民事責任。7.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或打架鬥毆;同時,乙方應註意防火防盜,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甲方對此不負責。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五條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雖然口頭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但壹旦發生糾紛,很難證明是否存在合同,合同條款是什麽,從而很難保護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