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可以出租,應當依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其所有權屬於個人,即房屋的所有權人。房主有權占有、使用、處置房屋並從中獲得收益。出租房屋是壹種收入,法律不禁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2.房屋買賣和租賃的手續有哪些?
房屋買賣和租賃的程序如下:
1,選房看房;
2.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房東查看租客身份證,要求復印壹份作為合同附件;
4.承租人查驗業主的產權證、身份證和兩證合壹並索要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5.結算物業網絡的水電費;
6.登記入住。
3.租房的手續有哪些?
房屋租賃程序如下:
1.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傳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向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3、在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發放房屋租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