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中常見的漏洞壹般包括:
1.對標的物,特別是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約定不明確,產生糾紛;
2.標的物使用約定不明確,承租人超負荷、掠奪性使用標的物,致使租賃期限屆滿後租賃物無法繼續使用;
3.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壹般由出租人負責維修保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履行租賃合同中的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