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的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已建立市級公積金賬戶,與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合同,並已開始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房產(或日常共同生活的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人均住房面積低於20平方米)。
此外,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壹:
經人事部門認定的碩士研究生、博士學位獲得者和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高級技師等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人才;
獲得國家科技進步壹、二、三等獎或省科技進步壹、二、三等獎的優秀人才;
經市人民政府認定的特殊人才(包括在體育、文學、藝術等方面獲得國際、國家級獎項的特殊人才);
本市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