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必須要有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提供的材料:
1.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表(包括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表、經營者基本信息、經營場所證明等。).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表(港澳居民)》;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外國人還應當提交暫住證復印件。
其中,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自己的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證;
(2)租房的,需提供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
(3)以公司名義租用寫字樓的,需要公司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租金發票。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預先核準名稱的投資者名單(非無品牌名稱的個體商販提交);
3.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二、個體工商戶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壹)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1,規定範圍內的核準註冊名稱專用權;
2.自有資產的占有、經營、處分和收益權;
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生產經營;
4.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戶並申請貸款;
5.在核準登記的範圍內自主生產經營;
6.自主決定用工形式、工資分配方式和職工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7、按照國家和省的價格管理規定,自主制定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
8、按規定參加國家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職業技能資格認定,自主決定內部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技能評定及聘用;
9、申報國家科研項目和開發項目;
10,申請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1.在核準登記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遵守職業道德,文明經營;
2.按時足額繳納稅費;
3、亮牌、亮證業務;
4、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和儀器,明碼標價;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個體工商戶的特點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經濟的法律表現,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時,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和政策允許的個體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