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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寧波申請租房補貼需要哪些材料?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大多數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仍有壹些人經濟條件較差。國家有租房補貼政策可以申請,那麽申請條件是什麽?壹、寧波市申請租賃補貼的條件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2.申請流程1。申請受理的申請人應準備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設立的受理點辦理申請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鄉鎮(街道)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逾期不受理的,視為自動放棄。2.鄉鎮、村(街道)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初步公示,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區居(村)委會公示10天。公示期滿,異議成立的,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退回申請材料;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表、相關材料及匯總表報送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鄉鎮(街道)應將宣傳文稿和宣傳現場照片存檔備查。3.審核公示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同區民政、房管等部門對申請家庭的收入、財產、住房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通過的家庭在網上公示10天。公示期間,對公示家庭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將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日內會同區民政、房管和當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復核。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鄉鎮(街道)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申請材料不予退回。4.申請核準登記的家庭,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後,由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進行分類登記,並通知申請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鄉鎮(街道)書面通知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予退回。通過上面的解釋,我們可以明白,申請租房補貼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申請會經歷壹個過程,審核後補貼才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