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經檢驗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的外形尺寸、軸重和裝載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形尺寸、軸重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其他車輛要求:
(1)從事大件物品運輸的,應當有與運輸大件物品相適應的超重型貨車;
(2)從事冷藏、倉儲、罐式集裝箱等特種運輸的。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和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集裝箱運輸時,車輛還應有鎖轉裝置固定集裝箱。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1.取得與駕駛該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物運輸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以及貨物和裝載保管基礎知識進行考試合格,並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壹)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和車輛檢驗合格證復印件;運輸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和投入時間。
(四)聘用或者擬任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