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府數據顯示,湖南為異地領導租賃壹套住宅,租期壹年,租賃面積和費用按標準執行。交流幹部的租房面積標準,地廳級幹部120至140平方米,縣處級幹部100至120平方米。
異地任職是指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擔任幹部。異地為官是壹項基本的幹部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