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處理。提前30分鐘到達現場。壹般會有人排隊取號,取號機和/或手動取號。取號時限:最多提前15分鐘取號。9點預約最多8點45分才能拿到號。排好號,叫到妳就直接給材料和證件。壹般10分鐘就搞定了。做得好的話,綠皮書上會有發布登記。拿回資料和文件,這就是結局。
汽車發布通常需要的材料有:
1.加蓋抵押權人公章的《機動車抵押登記及質押備案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向個人提供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人員需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居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抵押權人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車管所放行車輛所需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在建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在登記時設立。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