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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直屬事業單位

深圳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市本級政策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和售後跟蹤管理;負責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產權變更、補償、回購、拆遷補償合同簽訂,以及遺失資料的補發和全部產權的取得;負責區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銷售申請的核查;負責辦理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住房分配貨幣化試點;負責政策性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和房改的信訪、政策咨詢和宣傳;受市房改部門委托,負責全市各單位房改申請、房屋銷售、補差、產權變更、全部產權取得和拆遷補償的受理和審核,以及交易評估和鑒證;承擔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和房改中違法問題的查處並協助處理。

中心下設機構:綜合部、財務部、申請受理部、售房部、房改管理部、售後管理部、交易評估部。

中心領導班子:主任蔔、副主任、副主任潘霞雲。

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辦理市本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租賃申請的受理、審核和簽約;負責市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住宅小區、商品房和公共設施的改造維修、租賃等日常工作;負責本市保障性、政策性租賃住房和商品房及公共設施的租賃後資格審查、監督管理、違規行為查處、房源清退等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市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及住宅配套用房的室內設施維護、本體維護和應急維護;負責組織市本級政策性和保障性租賃房的物業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租賃中的政策咨詢、信訪、宣傳等日常工作;負責市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項目中的住宅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示範項目的日常工作。

中心下設:綜合部、財務策劃部、租賃壹部、租賃二部、監督管理部、科技與住宅產業化部、維修工程部、物業服務部。

領導:朱主任,分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綜合部和財務計劃部;副主任朱文分管租賃壹科、租賃二科和監督管理科。協助主任分管財務工作;副主任姜,分管科技與住宅產業化、維修工程和物業服務。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負責統壹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存儲、使用、增值和查詢,受理並處理相關投訴;負責組織建立全市統壹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負責組織建立全市統壹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指導和監督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指導和監督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業務管理;分析研究相關信息和趨勢,為政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依據;

中心內設機構:經編辦批準,中心可設立3個內設機構,具體名稱正在報市編辦審批。

中心領導班子:龔主任。

深圳市住宅發展事務中心(深圳市鹿丹村地區綜合改造管理辦公室)

受主管部門委托,負責具體實施全市政策性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劃和計劃;負責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項目前期工作中的日常工作,參與處理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項目竣工驗收和結算審計等日常工作;負責市本級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公共設施用房的交接和產權初始登記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舊村改造、拆除重建、危房加固等重大維修工作;負責推進和實施市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項目中的住宅產業化;負責非政府組織直接組織的市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具體談判、工程進度監督、驗收、驗收和移交工作;負責市本級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設、住房質量、產權初始登記等方面的政策咨詢、信訪、宣傳工作。負責鹿丹村地區的綜合整治管理。

中心下設機構:綜合部、審計部、工程技術部。

中心領導班子:張芳主任、劉奕群副主任、楊占東副主任。

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由市規劃部門發起並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的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檢測等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合法資質,監督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按照法定建設程序從事工程建設活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對施工現場的建設項目關鍵部位和環節進行監督;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各方在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中的質量行為;監督建設項目的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出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監督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理;組織處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對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向社會公布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和責任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

車站領導班子:站長、副站長、副站長劉旭普、總工程師鄭。

深圳市建築安全監督辦公室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我市建築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施工安全和燃氣工程安全,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組織、指導建築施工企業對建築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培訓;負責施工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施工傷亡事故。

車站領導班子:劉鑫站長、孟副站長、曾勝副站長。

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政策,制定本地區工程造價管理實施辦法;發布建築材料和設備的價格信息以及各種工程造價指數;負責建築工程各種合同的歸檔和合同糾紛的調整;協助司法部門和仲裁機構辦理建設工程經濟案件;負責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審核各類工程的標底、概算、結算和招標,參與招標項目的評標;負責工程計價專業人員的資質管理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的資質審查管理。

領導小組:全路站長、副站長兼工會主席李、副站長何文。

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為下列建設項目及與項目密切相關的服務和貨物的招標提供交易場所和配套服務:1。建設工程總承包招標;2 .施工招標、專業和勞務分包招標;3.建設項目勘察、設計、監理、項目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咨詢等服務的招標;4.與建設項目密切相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招標;5 .由發展改革部門列入政府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並使用計劃資金進行更新改造和園林綠化招標;6.其他與地質災害治理等建設項目相關的招標。

中心領導班子:沈新亞主任,副主任,丁副主任。

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於2002年6月5438+10月在原深圳市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科、檢驗科的基礎上,重新組建為處級事業單位。中心有四個房間1,分別是檢驗部(含天安實驗室)、檢驗部、綜合部、質量鑒定部、辦公室。檢測中心的主要職能是: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工程質量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配合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開展工作;承擔本市建築工程、建築構配件和建築產品質量的仲裁(或鑒定)檢驗工作;接受委托,承擔本地區建設工程和建築構配件、產品以及施工現場所有材料的檢驗工作;承擔或參與本市工程質量檢測及相關方面的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的制定和修訂;為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提供技術指導,參與本市檢測單位和檢測人員的資質評定和技術培訓;承擔或參與本地區建築結構安全和建築功能的技術鑒定,參與本市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和鑒定;參與本地區新建築、新技術、新產品的科技成果鑒定。

中心領導班子:劉南元主任、劉廣平書記、劉啟祥副主任、陳總工程師。

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

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是5438年6月+2008年2月成立的處級事業單位。其前身是深圳市建築新技術推廣中心。該中心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的評審和推廣;組織科技成果在建築業的推廣應用示範,實施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示範工程;開展建築工業化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開展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參與建築行業標準、規範的編制和技術經濟政策的研究;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交流和培訓;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建築節能統計、評估、鑒定和綠色建築認證工作;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下設機構:綜合部、節能部、推廣部。

中心領導班子:主任、張道秀副主任、謝副主任。

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10年2月,直屬市政府,由市住建局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法律、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具體管理辦法、措施,經批準後實施;編制本市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後組織實施;編制規劃實施報告,報管委會批準;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管委會審議執行;負責記錄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情況;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統壹核算;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體系;負責提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經管委會審議後組織實施;經管委會批準後,審核並辦理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負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申請,經市財政部門審核並提交管委會審議實施;負責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上限,經批準後組織實施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調整;委托商業銀行按規定辦理歸集、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並對受托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監督本市住房公積金的建立和繳存,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報管委會審議通過,並向社會公布;承辦市政府和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部、政策法規部、計劃財務部、催收管理部、貸款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審計部、事務受理部。

中心領導班子:袁壹立主任,肖林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