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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達的子公司有哪些?

中國信達的子公司包括南洋商業銀行、信達證券有限公司、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信達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中國信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信達投資有限公司、中潤經紀發展有限公司、信達期貨有限公司、信達奧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信達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南商銀行(主要包括中國、香港和中國)在中國、香港和中國內地開展銀行業務;南商專業提供個人金融和工商銀行服務,為個人客戶提供多種金融服務,包括各種貨幣的存款、外匯、股票、基金和債券的買賣、外匯和股票交易、樓宇按揭、稅務、私人貸款和保險等。為工商客戶提供進出口押匯、貿易融資、透支、工商貸款、項目貸款、銀團貸款等服務。工商客戶也可直接通過“企業網上銀行”電子銀行服務渠道辦理各項業務。

信達證券的經營範圍: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和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和保薦;證券自我管理;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代銷金融產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介服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按照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的經營活動。)

金谷信托的經營範圍:資金信托;動產信托;房地產信托;證券信托;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信托;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管理企業資產重組、並購、項目融資、企業財富管理、財務咨詢等業務;受委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中介、咨詢、征信等業務;代保管和保管箱業務;通過同業存款、貸款交易、貸款、租賃和投資使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信達租賃經營範圍:融資租賃業務;吸收超過股東規定期限的定期存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將應收租賃款轉讓給商業銀行;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銀行間貸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外匯貸款;出售和處置租賃物品的剩余價值;經濟咨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信達香港業務範圍涵蓋境內外不良資產運作、境內外股權投資、夾層投資、債權投資、證券投資、中長期債券發行、優質資產和結構化固定收益產品、跨境資本服務等。

信達的投資業務範圍包括:對外投資;商業地產管理、酒店管理、物業管理、資產管理;資產重組;投資咨詢;投資顧問等。

中潤發展經營範圍包括產業開發和投資;農業發展、建設和投資;高技術開發、投資和轉讓;委托管理資產;企業重組;財務顧問;設備租賃、汽車租賃;技術培訓和服務;物業管理;機械設備、電子設備、五金交電、化工產品(國家有專營專項規定的除外)、建築材料、金屬材料(貴金屬和稀有金屬除外)、汽車(轎車除外)的銷售;企業管理、經濟信息和技術咨詢服務。

信達期貨從事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資產管理等業務。

信達澳銀基金從事公開發行基金業務。信達國際在中國內地和香港開展跨境證券登記、金融產品交易、投資銀行和資產管理業務。

信達地產是中國信達房地產開發業務的運營平臺。

信達資本的經營範圍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委托管理、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