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年上海人均住房面積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但是按照2000年上海人均住房面積來算,每年都會有所提高,也就是說上海人均住房面積會擴大,居住舒適度會提高。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九條(最小租賃單位)
出租住宅房屋,應當以原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另行建設後出租,也不得按床位出租。
原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第十條(最低人均租賃面積和居住人數)
出租住宅房屋,每間室內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負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除外),住宅使用者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前款所稱居住面積,是指原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的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