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時,應當登記下列內容:
(壹)抵押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件名稱、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編號;
(三)抵押登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