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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房出租嗎?買的話需要註意什麽?

買二手房的時候,購房者可能會發現自己喜歡的房子正在被出租,甚至是租客在陪房,而不是房東。那麽,妳知道可以買房出租嗎?買房出租有哪些註意事項?邊肖壹壹為大家介紹。

1.租客有什麽權利買房出租?

1,買賣不破租賃

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租賃期間,私有房屋產權因買賣、贈與、繼承等原因發生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比如:甲將房屋出租給乙,再由甲將房屋買給丙,出售後乙的租約繼續有效,丙不能因其所有權而阻止乙在原約定的有效期內繼續出租。

2.房客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租客優先購買權體現在哪些方面?

(1)僅用於租房。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時,應當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出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在轉租的情況下,轉承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優先購買權。如果兩者有沖突,前者優先於後者。

(2)房屋的部分人除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外,還有限制購買權,後者的優先級別在前,承租人在後。

(3)租戶實現限購權必須滿足同等條件,如價格、付款方式、過戶時間等。

二、為了維護利益,購房者在選擇二手房時需要註意什麽?

1.購房人在購房前,可以到當地房管局查詢房主身份,了解房東身份是否真實,房屋是否真實,房屋是否有人居住。

2.買房前,購房者要充分了解擬購房屋是否已出租,如到物業、電力、水、天然氣等管理部門查詢水、電、氣的繳納情況,核實是否存在隱性租賃等。

3.購房者也可以去工商部門查詢房屋是否登記為公司的經營地址,去當地派出所查詢戶籍信息。

4.簽訂合同時,買受人應當要求出賣人如實反映房屋的租賃狀況。如果房子是租賃的,妳還應該註意:

(1)業主需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如果承租人不配合,業主應提前十五天向承租人發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2)對於租金的歸屬和押金的退還,買賣雙方應有明確的約定。

(3)如客戶急需入住,業主同意解決租客問題,甲方應在補充協議其他條款中註明“甲方承諾在交付時間前清退租客”。

綜上所述,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與承租人見面,壹定要知道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果沒有,不要急著買,以免打官司。此外,即使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者也要與出賣人確認到期時間和出租權屬。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