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市區【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路、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茅崗路、虎林路(茅崗路以東)】:
東:大觀路(華冠路至奧體中心,不含)、奧體中心路、廣元快速路(奧體中心至石化路,不含茅崗路至石化路)、石化路(廣元快速路至黃埔東路,不含)、黃埔東路(港灣路至石化路,不含)、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港灣路)、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
南:珠江以北(丫髻沙大橋至洛溪大橋,至南沙港高速,至侖頭隧道,至東圃大橋,至海珠區以南,至生物島、長洲島以北),新光高速(全段);
西:增槎路(石峰路至增步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至廣清高速路段)、珠江(增步橋至丫髻沙大橋)、增步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河東橋;
北:石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機場路(黃石路至賀龍壹號路,不含)、賀龍壹號路(不含)、彭劍路、通泰路、華南快速路三期(永泰收費站至沙太收費站)、沙太路(華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費站至沙河立交橋)
(三)每日7時至22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劉樺地區:
東:解放路以西(三元裏大道路口至潘府路口);
南:盤福路(不含)、東風路(從盤福立交至人民北路,不含)以北;
西:人民北路(東風路至劉樺路)、劉樺路(人民北路至站前路口)、站前路口、站前路(環市路至站前路口,不含)以東;
北:環市路(解放路至站前路)以南。
(4)每天6:00-9:00、17:00-20:00禁止通行路段:黃埔大道(中山壹立交至東環城高速)。
(5)每天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路段:洛溪大橋。
(6)每天6: 00至22: 00禁止行駛的路段:中山路(中山壹立交至南岸路段)。
二、0.6噸以上(含0.6噸)至1.5噸(不含1.5噸)的市外貨車行駛時間和範圍:
(壹)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在市區行駛。
(二)本通告第壹條規定的限制駕駛時間和範圍。
三、1.5噸以上(含1.5噸)至5噸以下(不含5噸)貨車行駛時間和範圍:
(壹)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埠貨車在市區行駛。
(2)全天禁止行駛的路段:內環路及其輻射、洛溪大橋、東風路(中山壹立交至南安路口)、中山路(中山壹立交至南安路口)。
(3)每天6: 00至24: 00禁止行駛的路段:黃埔大道(中山壹立交至東環城高速)。
(四)本通告第壹條規定的限制駕駛時間和範圍。
四、5噸以上(含5噸)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範圍:
(壹)每天7時至22時,禁止本地貨車在市區行駛。
(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地貨車行駛的區域:
市區【不含快速路、華南快速路、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路三期北段)】:
東:開創大道(廣深高速至廣元高速,不含)、廣元高速(開創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橋)向西;
南:南環城市快速路(西環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橋),珠江以北(丫髻沙大橋至洛溪大橋,至南沙港快速路,至侖頭隧道,至長洲島,至東圃橋,至海珠區以南,至生物島、長洲島以北);
西:廣清高速(北二環龍山立交以南)、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至廣清高速路段)、北環高速(廣清立交至沙北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
北:北二環高速、廣深高速以南(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
(三)本通告第壹條和第三條第(二)、(三)項規定的限制駕駛時間和範圍。
5.本通知中市區的區域範圍是指第壹條第(二)項所界定的範圍。
6.除非另有說明,本通知中的路段均包括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知中的貨車是指貨車、拖拉機、特種作業車,其中貨車噸位是指貨車和特種作業車的核定噸位、準牽引拖拉機的總質量噸位。比如載重5噸以上的貨車,是指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特種作業車輛,準牽引總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
八、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必須遵守本市限制貨車通行的其他規定。
九、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十、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十壹、本通知自2020年6月10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關於東風路、中山路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廣公交規[2065 438+08]6號)、《關於劉樺地區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廣公交規[2065 438+08]7號)、《關於黃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廣公交規[2020]6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