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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司

1.為了更好地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集中管理,加強固定資產的修理和維護,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範,按照集中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類別確定分工管理:1.1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財務部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臺賬卡片,1.2公司所有機器設備由生產部集中管理。1.3.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設備的購置、建造、安裝、維修和使用管理。1.4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動力設備的購置、建造、安裝、維修和使用管理。1.5.公司儀器儀表由技術中心管理。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儀器儀表的購置、維修和使用管理。1.6公司的電子設備和廠房由綜合部管理。1.7綜合部負責公司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設備的采購、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1.8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1.9辦公室負責公司交通工具的購買、維護和使用管理。

責任

主管部門的職責

2.1及時了解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2.2負責監督和配合用戶使用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定期組織設備盤點,確保帳、卡、物相符。2.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分類和統壹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帳卡,負責審批、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和啟用。2.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修維修計劃,並按期編制設備更新計劃。2.5嚴格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和破壞固定資產的,嚴格追究責任,並視情節予以處罰。

使用部門的責任

3.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應設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各生產班組應設工人設備管理員,明確各設備的使用、保管和維護責任人。3.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3.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的領用、調撥和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和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轉讓或報廢,不得自行轉借或出售。3.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盤點,確保帳、卡、物相符。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和申請

4.1由於生產和研究的需要,各單位購買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後由相關部門負責購買。4.2采購的設備進廠後,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成後,填寫“設備使用單”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通知使用單位。4.3基建項目竣工時,基建部門應辦理“基建項目竣工表”,並上報主管部門。

固定資產的分配和轉移

5.1公司上市的任何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不得轉讓、出讓、出借或出售。5.1.65438+ 5.2公司對外調撥設備壹般采用有償調撥的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壽命、折舊價值和新舊程度對設備進行定價。原則上,轉讓設備的價值不得低於設備的折余價值。外協加工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加工,並辦理相關財務手續。5.3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處理設備的轉移和處置。壹旦發現,將追究部門和經辦人的責任。

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封存

6.1公司固定資產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壹式三份,財務部將其凈損失報總經理批準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6.2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報廢:6.2.1超過使用年限,主體結構陳舊,精度差,生產率低,能耗高,無法改造利用。6.2.2因車間改造或工藝布局改變,不能搬遷的設備必須拆除。6.2.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有危險。6.2.4絕緣老化,磁路故障,性能不良,無修復價值。6.2.5由於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設備損壞且無修復價值。6.3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再在生產線上使用的,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及時定價。固定資產處置後,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辦理固定資產註銷手續,報廢固定資產對外處置時,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經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交財務部。6.4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6.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後,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經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固定資產庫存

7.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各部門必須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以便掌握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損壞或未入賬的固定資產,確保賬實相符。7.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檢查壹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全部或者部分相關固定資產進行臨時盤點:(1)直接負責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二)因組織和業務變動,辦理財產轉移;(3)固定資產特別損失事故;(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臨時抽查。7.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財務部、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組成的清查小組。組長是分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7.4財務部門在盤點固定資產前,必須檢查與財產增減有關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未入賬的會計科目,應及時入賬,並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等相關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確保盤點前賬實相符。7.5盤點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對所管理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於尚未入庫、應轉出倉庫的固定資產,盡量完成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出現重點、遺漏等錯誤。7.6固定資產的清查應逐點進行,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量與賬面余額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護、報廢、轉讓是否正常等。如發現固定資產未入賬,應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如在盤點中發現損壞,應查明損壞的程度、原因和責任,然後在盤點單上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對租賃或代管的固定資產應進行檢查,並分別填寫盤點表。7.7固定資產盤點後,根據盤點結果填寫盤點單。盤點單核實後,應當由參與盤點的人員和財產負責人簽字蓋章。盤點表由資產管理部保存,並送交財務部。7.8財務部根據盤點單,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點數與賬號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應由物業負責人復核或書面報告。7.9對確認的固定資產盤虧和盤盈,由資產清查小組進行核實,並報公司領導集體批準。財務部門根據審核後的核對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庫存數據壹致。

獎勵和懲罰

8.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者,可給予壹定的物質獎勵。8.2固定資產保管人和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的,應予賠償。根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金額,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8.3造成固定資產重大事故的,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及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