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通常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內容應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付款期限及方式、幣種、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付款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所有權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