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辦理增值稅發票需要哪些資料?
1.買方名稱。
2、買方稅。
登記證書編號代碼壹般是納稅人的編號。
3.買方的銀行和賬號。
4.買方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5.買賣合同及雙方付款依據。
6.如果是個人身份證。
7.賣家名稱。
8.賣方稅務登記證的編號。
9.賣家的銀行和賬號。
10,賣家地址和電話。
2.房屋租賃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1,房產稅:繳納租金收入的4%。
2.營業稅:半計算繳納3%稅率。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10%繳納。
4.個人住房出租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減少10%。
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800元以上的費用,扣除20%的費用,其余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6.免除印花稅。
租客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和學生,大多不要收據。因為沒有收據結算,所以第二張收據必須納稅。這部分錢是中介或者房東出的,結果轉嫁到租客身上。索要發票不僅對租客不利,還會增加生活成本。現在房租由市場控制,租客群體原來工資不高。如果房東漲價,物價部門監管不了,吃虧的是這些租客。
3.營改增後房屋租賃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1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提供房地產經營租賃服務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公告:首先要區分壹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區分經營性用房和房屋。分別給出以下答案:
1,壹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租賃不動產,不動產是在2016年5月30日之後或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但自願選擇壹般計稅方法的稅率為11%,在租賃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剩下的稅必須向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當地預繳增值稅=已收租金/(1) * 3%,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已收租金/(11%)* 11%-預繳稅金。
壹般納稅人出租的房產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為5%。當地預繳的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5%)*返還給機構所在地的5%稅款=含稅銷售額/(15%)*5%-預繳稅款。
2.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房產。
小規模納稅人對租賃財產適用5%的征收率。租賃財產預繳稅金=銷售額含稅/(15%)*機構所在地5%納稅申報=銷售額含稅/(15%)*5%-預繳稅金。
3.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
出租房屋的個體工商店鋪,征收率為5%,但降為1.5%,預繳稅金=銷售額含稅/(15%)*1.5%。
4.個人出租房地產
個人出租的非住宅(用於生產經營)按5%的稅率征收,稅額=銷售額含稅/(15%)*5%。
個人出租住房征收率降低5%.5%,稅額=銷售額含稅/(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