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障礙、恢復原狀是民法規定的壹種侵權責任形式。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1)停止侵權行為
(2)清除障礙
(3)消除危險
⑷歸還財產
⑸恢復原狀
(六)損失賠償
(7)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77條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急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合法權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的範圍內采取扣押侵權人財產等合理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不當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