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培訓費。
1,支付範圍:
(1),訓練計劃中包含的各種文件和技術訓練的日常訓練費用以及賽前的技術競賽訓練。
(2)、批準並列入培訓計劃的派遣培訓費。各類學歷教育費用要嚴格控制報銷標準。
(三)用於職工教育的固定資產以外的教具、模型、教學設備、課桌椅、教材和圖書資料的購置費。
(4)、教育處(室)工作人員講課津貼和聘請兼職教師報酬及班主任津貼。
(5)職工統壹考試命題、組卷、監考、評卷費用。
(6)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所需的辦公費、資料費、印刷費。
(七)在教學活動中編寫教材、教輔材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各種報告和帳目所需的辦公、印刷、編輯、組稿等費用。
(8)、教學設備維護、課桌椅修理、被褥洗滌等費用。
2.非支付範圍:
(1),實訓基地的基本建設和教學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屬於固定資產,應在單位基本建設、大修、更新改造項目資金中列支。
(2)外派研修生的交通、住宿和生活補助。
(3)個人學習用的課本、學習資料、學習工具由個人自行保管。
(4)員工報考的各類學歷教育、招聘、錄用、職稱評定的報名費、評審費應由個人承擔。
(5)、各種非員工教育會議費、資料費。未經教育部門計劃,由組織登記和批準的培訓費。
(6)技能培訓和技術競賽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電等,計入生產成本。
(7)、業余文化教育、讀書活動。工會幹部的業務培訓等費用應列入工會業余教育經費。
(8)2000年以後入學的各類成人高等教育學費由個人承擔。
(9)不在單位的員工(如職工)培訓費。
(10),單位購買技術法規、文獻匯編、年鑒等所需費用。不計入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