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車發票或者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購車發票或收據遺失的,車主應要求原購車廠家補辦。
註冊和許可: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牌照後,方可上路行駛。禁止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對改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註冊許可。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收取上牌認證費。證照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